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核
1.考核原则: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考试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区统计局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考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调人员的拟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及立案未结人员;
(3)2009、2010、2011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考人员;
(4)违反计生政策人员;
(5)截止到2012年3月10日未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人员。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考调人员。拟调人员名单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七星关区乡镇办事处及区直部门计算机通讯网”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考调人员,由区统计局备齐调动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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