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八、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并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视为应聘者违约取消应聘资格。
2、在招聘工作期间,请参聘对象及时与招聘工作组联系,按有关通知规定事宜完善有关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后违约责任方付给对方违约金2万元。
3、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52-2235835(仁怀市监察局执法室)、0852-2294446(仁怀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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