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是报考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参与组织招考工作人员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整个招考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招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本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龙 颖(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戴顺贤(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升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国霖(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督办督查局局长、县实绩考核办主任)
龙卫军(县编委办主任)
李发祥(县纪委副书记)
谌茂业(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王瑞浜(县中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张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两个医院抽人具体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