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群众安全感,加强我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力量,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社区综治工作者,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人数
1、招聘单位:区委政法委。
2、招聘人数:15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贵阳市户籍人员。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下岗职工以及退伍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5)熟悉办公自动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被治安处罚的人员;②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④在读的大专及以上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