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区委政法委四楼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并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退伍军人或下岗失业人员还需持退伍证
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 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领取地点在乌当区委政法委四楼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4、综合文化考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占60%。
5、面试: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进行面试,招聘人数未达到岗位职数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范围,面试成绩占40%,面试时间:待定,以通知为准。
6、体检: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数未达到岗位人数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体检范围。
7、政审: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审不合格的,按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岗位的性质和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社区综治工作者全部为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基本工资93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每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社区综治工作者岗位补助,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奖,并按每年每月10元标准实行增资。除单位缴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外,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每月由区委政法委统一从其本人工资中按比例扣除,集中代缴。
六、社区综治工作者的主要职责
在区综治办的指导下,协助所在单位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治安防范、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化解、两释人员帮教、无毒社区创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上报反馈各类信息。在业务上受区综治办和其工作所在单位双重领(指)导;其日常工作、党团组织活动、政治学习、考勤和工作鉴定等分别由其工作所在单位统一安排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