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教学效果(20分):
(1)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双基落实,能力得到培养(10分)。
(2)学生注意力集中,思维活跃,反映良好,师生配合默契(10分)。
(3)试教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作为本次招聘和选招对象。
六、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的50%和试教成绩的5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拟定考核人选,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予以取消选聘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对择优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议的,进入聘用程序,公示出现不合格的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聘用
公示合格后的选聘人员,由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
八、联系电话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0855-5321228
台江县民族中学办公室:0855-5322764
台江县职业中学办公室:0855-532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