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面试、考核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以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是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依据。学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和通知面试时间。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者可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由学院商省教育厅干部人事处抽选不少于面试考官组三分之一的外单位考官参与面试。
3、考核: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4、体检:学校按有关要求安排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考核、体检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学校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以上招聘工作完成后,由学院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出现递补情况的说明、公示等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审批并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后,正式下达聘用通知,由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邮编:430070,
联系人及电话:游旦龙,02787156304电子邮箱:540423277@qq.com。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430070,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87812497。
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及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在所在单位公开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