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事业单位改革精神,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用人需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剧院简介
黑龙江省龙江剧院始建于1959年,隶属黑龙江省文化厅,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8号。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创作演出优秀龙江剧剧目、综合文艺,为社会、为大众服务;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艺术人才培养、全省龙江剧联合体发展与建设及相关文化产业经营。龙江剧院拥有以龙江剧领军人物、著名龙江剧表演艺术家白淑贤为代表的优秀专业人才队伍。龙江剧是黑龙江省惟一的地方戏曲新剧种,是全国新剧种中获奖最多、奖格最高的剧院,是我省重点扶持的艺术表演团体之一。
二、基本原则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从黑龙江省龙江剧院岗位需求出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三、招聘计划
序号 |
专 业 |
学 历 |
人数 |
岗 位 |
其他要求 |
1 |
龙江剧表演
(武生) |
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
1 |
演 员 |
|
2 |
龙江剧表演
(武丑) |
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
1 |
演 员 |
|
3 |
龙江剧表演
(文武小生) |
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
1 |
演 员 |
|
4 |
龙江剧表演
(文丑) |
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
1 |
演 员 |
|
5 |
龙江剧表演
(刀马花旦) |
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
1 |
演 员 |
|
6 |
龙江剧表演
(彩花旦) |
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 |
1 |
演 员 |
|
四、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范围
统招中专学历以上艺术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2、基本条件
⑴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⑵ 热爱龙江剧艺术事业;
⑶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⑷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⑸ 具有从事本专业及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按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资格审查。
4、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0年4月7日-4月15日
报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8号 黑龙江省龙江剧院人事科
联 系 人:王晨晶
联系电话:0451-53625143
六、考试、考核办法
根据不同岗位,对考生分别进行面试、实际专业能力测试与考核。考试考核工作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考试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面、形象仪表。其中各项分值均占20分,满分100分,占考试考核最终总成绩的30%。
实际专业能力测试与考核,包括戏曲基功、戏曲武功、戏曲表演(包括唱、做、念、打、舞、绝等)、小品、舞蹈。其中各项分值均占20分,满分100分,占考试考核最终总成绩的70%。
应试者最终总成绩:面试成绩与实际专业能力测试与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录取按应试者最终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黑龙江省文化厅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451-87130130 87130315 82640435
七、体检
考试与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专业和个人综合得分名次确定人选,并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依该专业排名顺序递补。
八、聘用
考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本《方案》由黑龙江省龙江剧院负责解释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