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⑵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⑸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6)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未满二年的。
根据考核结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录用、聘用、落编、工资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丁泉宁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伟英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栗春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海峰县卫生局局长
刘孝礼县监察局局长
毕越学县编办主任
招聘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栗春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宋玉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英华县编办副主任
田琦兵县监察局效能室主任
赵焕鑫县卫生局副局长
田向阳县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股长
裴丽娟县卫生局人事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