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巩义正式在编教师除外)为巩义市财政局等部分局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及人数(共计55人)
1、中共巩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和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2人。
2、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1人。
3、巩义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16人。
4、巩义市人民法院调研中心2人。
5、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2人。
6、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7人。
7、巩义市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
8、巩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执法大队2人。
9、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办1人。
10、巩义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人。
11、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中心2人。
12、巩义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综合执法队和植保植检站2人。
13、巩义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
14、巩义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3人。
15、巩义市文物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
16、巩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3人。
17、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3人。
(二)面向服务巩义“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及“进社区、服务农村”大学生招聘岗位及人数(共计11人)
1、中共巩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室和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3人。
2、中共巩义市委组织部绩效考核办公室2人。
3、巩义市民政局低保中心2人。
4、巩义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
5、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2人。
二、基本条件和招聘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聘用后本人承诺在巩义服务满三年。
(二)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