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级技师(一级)考核报名条件:
2012年高级技师(一级)考核工种20个(附表2)。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业绩,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身体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⑵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且在工勤技能岗位任技师满五年以上。有科技成果。
⑶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职高)以上文化程度。
二、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所需材料
1、高、中、初级工(三、四、五级)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附件3)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表》(附件4)(一式二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单位各存一份);提供现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原件。
2、技师(二级)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表》(一式二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单位各存一份);提供现技术岗位等级证书原件;提供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职高)以上学历证书。
3、高级技师(一级)需提交:⑴《河南省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推荐表》一式七份;⑵《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申报审批表》一式七份;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⑷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技术经验总结(字数不少于4000字)一式七份;⑸任现岗位级别以来取得的技能业绩证书原件、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各一件。技能业绩成果为学术论文或著作的,应提供七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学术刊物或著作原件)。⑴⑵⑷项需同时报电子文档;⑴⑵项表格可从河南省工考办网站(www.hnsgkb.com)下载。
申报技工、技师考核人员均需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在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并按顺序粘贴在名册表上。
(二)考核收费标准
按照豫计收费〔2001〕1612号、豫计收费〔2003〕2303号、豫发改收费函〔2004〕500号及省工考服务中心豫人社工考文〔2011〕3号文件规定,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考核报名、考务、培训、考核、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工(五级)275元/人、中级工(四级)320元/人、高级工(三级)365元/人、技师(二级)47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165元/人。培训教材费按目录标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