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人大、政协、纪委监察局、人社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为组成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各项引进工作具体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2012年2月9日,在媒体和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报名处张贴招聘公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月20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在中原区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中心1楼)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交纳考务费30元。
(四)领取准考证
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到中原区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中心1楼)领取准考证。
报名联系电话:67692991。
(五)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和时事政治(100分)。
3、笔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中原区人才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中原区百花路13号中原区行政审批中心1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