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资格审查。笔试作弊或缺考者,不列入资格审查范围。
2、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并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填写《2012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见附件3),并提交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附《2012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后)。
3、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东路交叉口)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教师资格证(因教师资格专业设置中暂无韩语、日语专业,故申报韩语、日语学科的,除提交外语专业教师资格证外,要求所学专业需与报考专业一致);
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应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4)和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5)和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人才网和洛阳教育城域网,查看本次招录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试讲
试讲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1、试讲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进入试讲。
2、试讲办法
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试讲用教材见附件6)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六)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高低确定拟录用人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