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相关网站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八)考核与聘用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聘用单位,并由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教师试用期一年。
六、聘用教师待遇
聘用教师管理参照《洛阳市市属高中聘用教师管理意见》(洛市人〔2007〕39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聘用教师第一年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从第二年起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岗位经费标准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聘用教师工资补助金额,第一年不低于1.5万元,从第二年起不低于1.8万元;聘用教师转为编制内教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250306、63119425
考务咨询电话:0379-63119603
附件:
1、《2012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洛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考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4、应届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学历及教师资格情况证证明 5、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情况证明
6、2012年洛阳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7、2012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聘教师职位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