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苏省年高淳县中小学教师招考简章
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招考事宜如下:
一.招考学科、人数
高中教师:中文2名、数学4名、英语2名、物理1名、心理学1名、教育学1名、体育1名。
职教专业教师:电子2名、机电2名、财会1名、心理学1名、建筑1名。
农村初中教师: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1名。
农村小学教师: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特教教师:特殊教育2名(其中美术教育1名)。
幼儿教师:学前教育4名。
以上需求数会因招考报名情况和学校用人要求变化做相应调整。
二.招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校期间受过党(团)纪行政处分或在职人员在近三年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2、报考高中、职教专业教师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2011年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③2011年硕士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农村初中、农村小学、特教和幼儿教师者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2011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②2011年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③2011年硕士毕业生并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④高淳生源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相应岗位教师资格(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高淳生源2011年特殊教育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三.报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