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事部《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和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省人事厅、公安厅、林业局《关于2009年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9]32号)精神,计划为全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90人,其中市级公安机关各直属分局25人,市级森林公安机关5人,县级公安机关60人,具体招考职位和计划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公安专业职位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市级公安机关的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他职位须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应与录用职位设置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特警职位不受专业限制;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2月1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考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时间:2009年2月19日-23日。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或GIF,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报名咨询电话:0536—8783731 8783732。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09年2月19日-23日登录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对报考公安专业职位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
笔试合格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2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对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
市考选办组织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体初检。对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和身体初检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素质测评。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三科。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试题由全省统一命制、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2009年3月14 日-15日。
14日下午 14:00--15:30 公安基础知识
1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照申论占3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35%、公安基础知识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
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公安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内容分为通用和体现部门职业特点两部分,前者所占比例70%左右,后者所占比例30%左右。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面试时间为2009年4月24日-2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测评的项目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
体能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取资格。如招考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均未达标,则该职位录用计划取消。
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厅、公安厅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成绩在网上公布。
体能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核政审、体检
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考职位,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其他职位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市考选办会同有关部门按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政审和体检(进入考核政审、体检范围人员名单网上公布)。如招考同一职位录用计划中出现2名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经考核政审、体检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范围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其他进入该职位考核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录用及录用后待遇
对考核政审、体检合格拟批准录用的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填写《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经市公安局审核并报省公安厅复核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职,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工资,评授警衔,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民警察,按规定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上岗前培训。
培训期满组织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事局《潍坊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潍坊市人事局
潍坊市公安局 潍坊市林业局
二○○九年二月六日
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地址: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246号,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教学楼一楼
电话:0536-8279191 8279225
2009年潍坊市招考公安人民警察计划
类 别 |
合计 |
专业职位 |
特警职位
(男性) |
公安
专业 |
森林公安 |
监所管理(男性) |
法律专业 |
刑事侦察 专 业 |
治安管理 专 业 |
计算机专业 |
金融财会专业 |
法医 专业 |
市级公安
机关各直属分 局 |
30 |
20 |
3 |
2 |
1(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1(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
1 |
2 |
|
县级公安
机 关 |
60 |
48 |
|
|
3 |
2 |
2 |
3 |
2 |
合 计 |
90 |
68 |
3 |
2 |
4 |
3 |
3 |
5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