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 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 〕6 号)和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关于2009 年招考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 〕33 号)的要求,我市北墅监狱机关2009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10 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 一)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 二) 除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规定的条件外,报考监狱机关公务员( 人民警察) 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重度扁平足;
2 、裸眼视力4.8 (旧标准0.6 )以上,或者裸眼视力均在4.6 (旧标准0.4 )以上且矫正视力5.0 (旧标准1.0 )以上;
3 、男性身高不低于1.70 米 、体重不低于50 公斤, 女性身高不低于1.60 米 、体重不低于45 公斤;
4 、年龄在18 周岁以上(1991年2 月18 日 以前出生) ,30 周岁以下(1978年2 月18 日 以后出生) ;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 、受过党( 团) 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 、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警察的。
二、报名、身体初检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此次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身体初检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09 年2 月18 日 —22 日
网上查询时间:2009 年2 月19 日—23 日
报考人员登陆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 ), 点击左侧“局属单位”中的“人事局考试中心”, 进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 或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二)单位初审。用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节假日不休息) ,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用人单位在2 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单位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交费),需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现场身体初检、缴费。 报考人员本人于 2 月20 日 — 25 日9:00 —11:30 ,13:30 —17:00 ,到 青岛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位于市北区同兴路18 号、福州北路福辽立交桥南侧) 进行身体初检, 身体初检时,须提交 《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 本人身份证。身体初检合格的, 现场 交纳考务费80 元(每科40 元) ,并 于3 月10 日 — 15 日登陆 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 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 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 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 人以上的,按1:3 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凭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考生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收有关考务费用。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须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 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为3 月15 日。
9:00 — 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 — 16:3O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 %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笔试成绩上网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 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 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担任监狱机关公务员( 人民警察) 所必备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 分钟。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为4 月24 日 — 27 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1.5 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多名应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招考条件中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录用与管理
对拟录用的监狱机关公务员( 人民警察) ,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 天。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审批机关颁发《录用通知书》,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
新录用的监狱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用人部门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凭《公务员( 人民警察) 录用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的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 人民警察) ,按规定进行为期不少于3 个月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省司法厅统一组织。
其他未尽事宜,按《2009 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市公务员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1231
0532-66606139
市公务员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32-88632171
市公务员招考监督电话:0532-66606138
附件:青岛市2009 年度监狱人民警察考试录用职位一览表
青岛市人事局
青岛市司法局
二 〇〇 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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