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事局
2009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精神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24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5号)要求,进一步激励农村基层干部,拓宽乡镇机关干部的来源渠道,改善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探索建立来自工农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决定在全市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全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52名乡镇机关公务员,各县区录用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连续任现职满3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任职年限截止2009年2月18日(以乡镇党委下发任职的文件或换届选举文件为准,临沂高新区符合条件的可报考罗庄区职位,临沂经济开发区符合条件的可报考河东区职位)。
(二)报考条件
1、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基层的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农村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群众推动农村建设的领导能力;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3、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群众公认;
4、年龄40周岁以下(196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以2008年12月底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任职期间个人获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45周岁;
5、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对本村计划生育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0日
以县区为单位报名,报名人员不跨县区,先不报到具体乡镇,笔试、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定岗。符合报名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提出申请,到所在乡镇领取并填写《2009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同意推荐的,连同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和任期内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相关原始材料,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查。
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全面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且本人不能提供原始证明材料的,不能报考;经审查合格的,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报名结束后,各县区将报名情况汇总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制发准考证,并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报考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对报名人数形不成3:1竞争比例的,相应核消录用计划。
临沂高新区、临沂经济开发区报考人员的审查,以临沂高新区、临沂经济开发区为主,会同报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始终,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就在哪个环节纠正。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笔试时间:3月15日下午14∶00-16∶30
为适应乡镇机关工作需要,试题单独命制,内容突出乡镇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农村法规政策的理解运用和分析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任期内获省、市、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3分、1分,计高不计低、不累计加分。笔试结束后,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并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名单和笔试成绩。未进入面试范围的,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将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相。
面试时间:与市级以下机关公务员面试同步进行,在2009年4月30日前完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定岗,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布名单和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对入围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按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执行。
2、考察
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实行等额考察(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下属村党组织书记,以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为主会同报考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采取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进行。民主测评范围:村委会换届选举投票人员,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70%;不称职票超过30%的,取消录用资格。个别谈话范围: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其他有关人员,不少于30人。考察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备案同意后进行体检和考察。
3、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选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同时在所在乡镇、村张榜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六、录用和管理使用
1、录用
对录用的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县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批准的名单,填发录用通知书。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
2、管理使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县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任命为科员职务,按规定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应在乡镇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期间不得随意调动工作或变换岗位。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每个环节都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主要环节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新闻单位进行巡视和报道。对报名情况、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在市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考录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录用的纪律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录中,报考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对本人提供的材料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录用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对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各县区委组织部、人事局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市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8312715
兰山区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8198507
罗庄区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8246533
河东区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8381835
郯城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6117031
苍山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5211424
莒南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7212548
沂水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2251317
蒙阴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4271793
费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5021706
平邑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4211104
沂南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3221949
临沭县考录办公室咨询电话:6211886
监督电话:8313841(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12388(市纪委信访室)
附件:
2009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事局
2009年2月15日
2009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县 区 |
计划数 |
兰 山 |
5 |
罗庄(含高新区) |
2 |
河东(含经济开发区) |
5 |
郯 城 |
5 |
苍 山 |
5 |
莒 南 |
4 |
沂 水 |
5 |
蒙 阴 |
4 |
费 县 |
4 |
平 邑 |
5 |
沂 南 |
4 |
临 沭 |
4 |
合 计 |
52 |
2009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相关政策链接
1、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主要政策依据是什么?
这次考录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组通字[2009]5号)和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临组通字[2009]14号)以及考录简章为依据组织实施。
2、村已改居委但民政部门尚未发文的村以及农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符合条件的,可否报考?
这次考录,对2008年7月以后村改居、居民大多数为农民的,以及基层党建属农村基层组织范畴的农村社区,这些单位的党组织书记可以报考。
3、乡镇干部兼任村党组织书记、且其他方面符合报考条件的,以及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到村任党组织书记的各类人员(含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今年考录的对象,是指一直在农村工作的村党组织书记,其他兼职的乡镇干部及企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
4、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时间间断的,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任职时间是指任现职连续满3年,中间间断的不累计计算。
5、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下属村党组织书记如何报考?
根据政策要求,临沂高新区的录用计划就近并入到罗庄区、临沂经济开发区的录用计划就近并入到河东区,分别以罗庄区和河东区为主组织进行。组织报名、笔试、面试及各环节的情况汇总,由罗庄区和河东区负责;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由临沂高新区和临沂经济开发区为主会同罗庄区和河东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
6、报考人数和面试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如何处理?
报考人数和面试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要求的,相应核消录用计划,不再进行调整。
7、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如何认定?
由县区纪委和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认定。根据省纪委关于共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并经与省?生部门沟通确认,非婚生育、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多生育子女的,均属违法生育行为。按照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凡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期间,本村出现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按照"一票否决"的原则,也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8、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如何认定?
由县区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认定。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包括获中央、国务院的表彰和中央、国家部委的表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表彰,不包括同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表彰。凡获表彰奖励的应以相关证书、文件为依据。
9、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如何认定?
由县区纪委、组织部和人事局负责认定。参照中央综治委、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综治委[2000]17号)和省综治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监察厅、人事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央五部委<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的意见》(鲁综治[2000]38号)有关规定掌握。
200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