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是本市主管核电工作的专业部门,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核电的规划编制、核电项目的协调管理、核电事业的培训交流和信息发布等公益职能。由于核电管理工作的需要,本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岗位5个,分别是:核电产业高级项目管理岗位1人、核电产业项目管理岗位1人、规划编制与政策研究岗位1人、信息管理兼计算机维护岗位1人和综合管理岗位1人。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要求:
1、核电产业高级项目管理岗位 1名
岗位描述:协助开展核电产业的调研;负责核电项目的联系、指导、协调等;承担合作交流工作;
条 件:具有8年以上工程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管理经验;具有独立管理项目的能力;具备较强研究分析、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全日制大学工程、机械、电气类等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 能熟练应用英语;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如应聘人员有核电设备制造行业工作经历,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者,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2、核电产业项目管理岗位 1名
岗位描述:协助开展核质保体系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核电信息的收集、采编和起草有关报告等;负责核电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承担相关企业的联络工作。
条 件: 具有5年以上工程项目或科研项目管理经验;具备研究分析、文字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全日制大学工程、机械、电气类等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英语四级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3、规划编制与政策研究岗位 1名
岗位描述:负责对核电产业发展运行情况的预测及对核电政策、法规的分析研究;协助编制本市核电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有关课题调研并起草相关报告;协助开展核电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工作。
条 件:了解和熟悉核电产业发展的特点,熟悉相关产业法规、政策;具有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英语四级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4、信息管理兼计算机维护岗位 1(人)
岗位描述:负责收集国内外核电发展信息和动态;承担各类信息编辑、数据统计及更新工作;负责《上海核电》简报的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核电信息员队伍联络、协调工作;承担办公室计算机网络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核电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
条 件:具有对各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编辑能力,熟悉计算机网络的软硬件应用,具备承担办公室计算机管理和维护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写作水平。5年以上相关业务工作经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英语四级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5、综合管理岗位 1名
岗位描述:负责起草计划、总结和有关文件工作;承担核电办相关信息、简报的采编;负责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协助开展宣传和工会工作。
条 件:熟悉党务、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应用与操作;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请报名者于2010年10月25日—27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4:00—下午16:00,持本人身份证、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等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2张,到徐汇区武康路117号(甲)上海市核电办公室综合处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报名材料使用A4型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委托经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的第三方单位组织进行(包括包括考卷准备、考场设置、监考、阅卷评分等)。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写作基础知识和应用及专业知识等。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4、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5、考察
由上海市核电办公室人事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62161885—3011 或64370654 、传真:62121886
金老师、付老师
3、监督电话:23112755
上海市核电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