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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石狮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整理自:石狮市卫生局 2008-11-4 21:11:49
 

2008年石狮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卫生事业建设,进一步充实我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石狮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狮卫〔2008137),石狮市卫生局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泉州户籍或泉州生源,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求岗位和本科以上学历报名者不限户籍和生源地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18-28周岁(1980年至1990年期间出生);取得初级(师)资格的,适当放宽年龄上限要求;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的,原则上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根据实际用工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要求,但必须以身体健康状况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为前提;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符合经我局批准的用人单位其他要求(见附件1);

6、身体健康,符合要求。

三、招聘人数、招聘职位条件和要求

见附件1

四、招聘形式

1、面试:适用于中级及以上资格需求岗位,按面试结果择优聘用。

2、笔试与面试相结合:适用于初级及以下资格和其它需求岗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原始分),合格线以下的一律不予聘用。以合格的笔试成绩和加分项目累计得分高低排序,按职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未进入面试的笔试合格者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经面试合格后聘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集中设点报名。报名时间:20081113-1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石狮市卫生局(石狮市公务大厦2008室,联系电话:0595-88707372)。

2、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须下载报名信息表(附件2)如实填写,报名时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统一用A4纸)。2001年(含2001年)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还应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网上查询资料结果证明(不含其他网站)。

②每位考生应提交本人1 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色像片3张。

③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考生本人同意,市卫生局可对考生所报考的职位进行调剂。

④考生若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影响今后招聘考试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

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卫生局核发准考证,应持本人身份证于20081120市卫生局(石狮市公务大厦2008领取,由他人代领的,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三基”知识,即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操作。

2、考试时间、地点:2008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考室在准考证上注明。

3、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在石狮人才网www.sshr.net、石狮政务网(www.shishi.gov.cn)公布,应考人员可登录网络查询。

(二)面试

按照石狮市卫生人才招聘考核制度(狮卫[2008]190号)执行。面试时间初定2008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加分事项

1、招聘职位不限户籍或生源地的,石狮户籍或石狮生源报考者加5分。

2、招聘职位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的,大专学历报考者加2分,本科学历报考者加4分;招聘职位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的,本科学历报考者加2分。

3、招聘职位不限取得从业资格的,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报名者加10分。

4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报考者学历本科(不含本科)以上的,可免笔试,直接经面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1、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健康状况不符合岗位需求的一律不予聘用;

2、对拟聘人选的遵纪守法、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进行考查,未违反有关规定的方能聘用;

3、因健康状况或计生、综治等情况不符合要求造成职位空缺,按总分高低由符合要求者递补。

4、聘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享有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相关福利待遇和权益保障

九、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88707372(石狮市卫生局) 

附:

12008年石狮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职位需求明细表

22008年石狮市卫生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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