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技人员)方案
为优化卫生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卫生技术人员36名,其中3名为计生卫技人员(详见附表),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学历范围: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年龄范围: 卫生系统卫技人员职位为30周岁以下(1980年8月2日以后出生);计生卫技人员职位为35周岁以下(1975年8月2日以后出生)。
3.普通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漳州市辖区内常住户口;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护理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9日—8月11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东山县卫生局(东山县电信大楼409#)
3.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和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80元。报考者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4.应届毕业生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审核。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数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方法。硕士学历的不参加笔试、面试,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报考本科学历职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大专及以下学历职位的考生经笔试合格后,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一)笔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下午3:00—5: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0分以上为合格。
3.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人发[2006]10号执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闽委办[2006]73号执行, "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标准按照团闽委联 [2007]7号执行。东山县常住户口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有关加分证明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4.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自带考试用具。
(二)面试时间和内容
1.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报考大专及以下职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合格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对象。报考本科学历职位如遇面试成绩相同时,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总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负责。
(三)选岗。同一职位选岗顺序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考生不选择用人单位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及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
六、其他
1.本方案由东山县人事局、东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按《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06〕24号)文件执行。
附:《2010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
东山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