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采用公共题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各单位面试形式详见宁德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部分县(市、区)岗位不实行面试。不实行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参加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参加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的3倍,在及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没有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评委临时组成,考前随机抽签上岗,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宁市委办〔2003〕34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公开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同级组织部、人事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综合知识能力测验》或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包括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且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复退士兵,需在领取准考证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逾期 自负。 6、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宁德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事局 二0一0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