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5月7日—5月10日,在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因助学贷款未领取毕业证的考生可持学校证明、银行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所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公开招聘报名表》,填写内容要清楚、详实。
5、资格审查:由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2012年没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依据学校证明允许报考,被聘用者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6、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3日。2012年5月1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考试费用: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申论与写作》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由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试卷用汉语言文字统一命题,闭卷方式进行,要求考生一律用汉语答卷。
《申论与写作》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报考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及招聘人数。
3、笔试加分:使用非本民族语言答卷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4、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过后3-5个工作日内,通过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公示栏进行公布。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届时未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按照报考职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考生抽签结束后,迟到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由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的办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总成绩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