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2×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招聘总人数 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由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考生提出要进行复查的,需个人提交申请,经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递补,进行补充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标准按《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采取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街道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相应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顺延递补,重新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结果,由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和网页(www.rs.mn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共7天。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实施细则》(玛政办发〔2006〕61号)进行聘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拟聘用人员签定《玛纳斯县“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聘用合同》,办理有关工资手续。对拟聘人员不能到岗聘用的,按照对应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延递补,补充进行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