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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江苏昆山市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整理自:昆山市检察院 2008-9-26 10:16:32

江苏昆山市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检察事务中心是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报请市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报考对象及条件

1、 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五年以上的往(应)届毕业生。

2、 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 作风正派,遵章守纪,服从分配;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检察事务人员,1名;专业:法律类、法学类;年龄: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2、涉外事务人员,1名;专业:英语、涉外文秘、涉外经济与法律;英语六级及以上;年龄: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会计,1名;专业: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具有会计上岗证、会计电算化证书;年龄: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4、文秘,1 名;专业:中文、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新闻、新闻学、文秘;具有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26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5、计算机管理员,1名;专业: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Delph开发的工作经验;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通过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一份,交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2008年10月7日(星期二),上午9点至下午16点。

    3、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检察院2楼会议室(前进东路1268号)。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学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等(综合卷)。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org)提醒: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算机管理员增加编程能力测试,笔试成绩进入前6名者参加该测试,测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3名进入面试。

3、报考专业人数不足1:3的,该专业不开考。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

    五、体检、政审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政治素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如体检、政审后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办法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昆山市人事局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

    录用人员实行雇员制,雇用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为一年,其他在职人员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雇用期满后,转为聘用制。

    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视情处理。

    监督咨询电话:57371237(昆山市人事局)、57729915(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民检察院

    昆山市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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