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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整理自:公务员_考试大 2008-10-28 17:12:10
 为满足哈尔滨市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参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08年市直党群机关所属8个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8年哈尔滨市党群机关所属8个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25人(详见计划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及2007、2008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30日以前,197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8)其他条件;
  (9)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并构成回避对象的,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和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3—14日两天。
  报名地点:
  (一)报考市委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岗位的考生,到市委收发室(道里区兆麟街123号)报名;咨询电话:87657337
  (二)报考市残疾人托养培训指导中心岗位的考生,到市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道里区经纬头道街35号)报名;咨询电话:86772769
  (三)报考市老干部活动中心驻珠海疗养院岗位的考生,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西楼三楼人劳科(道里区斯大林街2号)报名;咨询电话:84667399
  (四)报考市妇联幼师学校岗位的考生,到市妇联幼师学校(道里区河润街94号)报名;咨询电话:84601401
  (五)报考《学理论》杂志社岗位的考生,到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道里区柳树街9号)报名;咨询电话:53954590
  (六)报考哈尔滨青年宫和市团校岗位的考生,到市团校(道里区安宁街161号)报名;咨询电话:84215127
  四、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程序:
  (一)提交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审查报考人员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三)填写《2008年哈尔滨市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二份。
  (四)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考务费用。
  (五)准考证发放。2008年11月19—2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对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5倍的职位,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以百分计,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以百分计,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合计为笔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不指定用书,市委组织部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22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上午8:30-10: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1:00-12:00专业科目;
  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均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面试。
  (三)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审批。拟聘用人选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附件:2008哈尔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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