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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重新招聘报名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1-3-7 20:20:51 【字体:小 大】

 

 

金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重新报名通知
 
由于部分岗位报名不足,经研究,决定予以补充报名。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音乐、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2011年3月2日正常参加笔试。
一、用人单位、学科、人数:
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2011年金华市生源的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其中政治、体育专业不受生源地限制)。
2.金华广播电视大学、金华教育学院和浙江省金华商业学校相应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报考不受生源地限制。
3.烹饪、幼教专业(师范类)招聘对象为浙江省户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4.通用技术专业招聘对象为金华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机械类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教师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毕业时应具有相应的英语等级证书及毕业时应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专业课和硕士毕业生除外),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

三、报考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1年3月15-16日
2.地点:金华市教育局人事处(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政府主楼6楼616室,联系电话:0579—82469795)。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缴纳考务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务费80元。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面试分别按60%和40%计入考试总成绩。
1.时间和地点:3月23日—25日在金华市区(江南)汪姜路44号举行。
2.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语文为90分钟,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三倍的职位,按最低不少于1:2的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学科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计算机专业类学科需进行相关操作技能的测试。面试准备时间9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另行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
4.加分:硕士研究生加2分、校级优秀毕业生加2分、省级优秀毕业生加3分(不累计加分)计入总成绩。
(三)聘用与签约
1.确定拟聘用对象
参加考试的毕业生,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低保及特困家庭子女(凭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不服从统一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学科的缺额,从该学科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者的总成绩要求同上);毕业生同时应聘两个单位岗位的以先确定聘用的单位为准,如未经先聘用单位的同意而放弃该校的聘用,则另一单位原则上不予聘用。
2.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即行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3.签约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不再替补。
(2)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必须在本局限定的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否则不予签约。
(3)签约时间:2011年3月底前
四、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
1.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2.2011年8月2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硕士毕业研究生只有学历证书没有学位证书或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的;

3.加分后签约的优秀毕业生,档案材料中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材料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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