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时间:5月4日,上午8:30-下午16:00。
地点:各县(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在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自愿放弃的,依次替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替补。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体检和考核由各县(区)自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医院等另行通知)。一年内参加过公务员招考或县(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考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体检结果有效,可免予体检(须提交由人力社保部门盖章的体检材料复印件)。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各县(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照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统一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综合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各县(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确定拟选聘人员工作岗位,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各乡镇(街道)统一以书面形式与拟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聘期一般为3年,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