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分别以各报名时间(2012年2月15日和3月30日,下同)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到各报名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含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必须与招考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3.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4.报考条件中有专业名称,按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报考条件有专业名称还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则按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确定。
5.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到各报名时间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8.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得报名。
10.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各报名日报名时出示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1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12.其它未尽事宜,可在网上或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84121117,8412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