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选调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任职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于2012年7月3日—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丽水市莲都区人力社保局仲裁庭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丽青路25号五楼,联系电话0578-2278057),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对报名者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后,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予开考。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将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布。对初审合格者,由莲都区人事部门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一门,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