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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中职升学考试对非京籍考生开放 2014年放开“高职”
争取明年出台“异地高考”正式方案 将与“管理制度”挂钩
2014年起至新办法公布后三年 异地考生可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兼顾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权益 中高考录取比例将不受影响
本报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异地高考方案昨日正式出炉。根据昨日本市颁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从2013年、2014年起,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在京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以及开放大学、网络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市成人高考等考试录取。同时,北京市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户籍所在省同意后为学生提供高考文化课在京借考服务。
目前,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达到41.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9%,同时74.7%以上的随迁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市教委表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调整的出发点是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升学考试服务,需要严格对家长的社保和职业的年限要求,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高考移民”,扰乱教育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昨日出台的工作方案将作为过渡期升学考试办法,在北京市出台“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办法”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方便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
同时,市教委表示,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项教育改革,还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根据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在进一步完善本市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贡献、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家长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本市争取在2013年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建立起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常态化长效机制。此外,本市还要统筹兼顾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权益,尽可能地通过增加教育资源来缓解升学压力,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
时间表
力争2013年出台正式方案
●2012年7月
国务院同意异地高考方案
●2012年8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年底前出台异地高考具体办法
●2012年12月30日
北京颁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即过渡时期方案,称将力争在2013年正式出台“异地高考”方案
●2013年起
具备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中职考试录取
家长须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
●2014年起
具备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京参加高职考试录取
家长须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职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2014年起
随迁子女可在京借考,回户籍所在省参加高招录取
家长须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
路线图
八大部门负责推进落实
市流管办、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参加,抓紧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市教委牵头研究出台与之相挂钩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实施办法。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负责协调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和各省市招生考试部门。
●市、区两级教育部门
应加强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公布随迁子女在京参加中考、高考的报名和考试录取的具体办法及办理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
●公安部门
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
●人力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
要按照职责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从事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流动人口管理机构
要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住所的登记和管理系统并提供相应证明;新闻宣传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营造本市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现状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随迁子女达到41.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9%。
■74.7%以上的随迁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
目的
■政策调整的出发点是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升学考试服务。
■同时须防止出现“高考移民” 扰乱教育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难点
■涉及就业、住房、社保、公共服务、人口管理等诸多方面的综合改革,须考虑北京城市资源承载能力。
■须完善本市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居住、贡献、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综合因素,明确其随迁子女在京参加升学考试的家长资格条件和先后顺序。
■统筹兼顾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权益,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北京市中考高考录取比例不受影响。
“过渡期”
政策体制需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各有关工作需要准备和细化,设置新制度实施前的过渡期。为了方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升学考试,先行出台一些措施缓解当前的突出矛盾。
中高职先放开
为一部分愿意在京接受职业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可供选择的机会和便利,同时提供网络高等教育、开放大学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服务和借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