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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2016福建高考录取实施办法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6-6-17 13:25:12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各类预科班招生
1.高校举办的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阶段进行,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阶段进行,只招收由总政治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2.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定向招生
1.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2.医学类本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医学类专科、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3.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局、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第二十四条 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下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六条  凡按照《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享受的加分,属于“非固定照顾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含艺术或体育类,下同),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且考生具有享受此加分资格的,作为相应的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若因重新计分后才达到投档条件的,该生不受投档比例限制。
第二十七条 按照《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第二十八条 文科艺术(或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文史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或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本科提前批外的理工类其他批次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第二十九条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高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三十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投档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且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由省招委会成立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置。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
201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一、艺术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 6月27日8时开始至6月29日18时止
2 艺术类本科A批常规志愿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3 艺术类本科A批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14日8时开始至7月14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7月18日8时开始至7月18日18时止
4 艺术类本科B批常规志愿 7月19日8时开始至7月22日18时止
5 艺术类本科B批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29日8时开始至7月29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2日8时开始至8月2日18时止
降分征求志愿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6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
7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二、体育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体育类本科批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12日8时开始至7月12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7月14日8时开始至7月14日18时止
2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
体育类高职(专科)批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三、文史、理工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 6月27日8时开始至6月 29日18时止
2 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 7月11日8时开始至7月11日18时止
3 文史、理工类本科层次特殊类型招生(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3日18时止
4 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常规志愿 7月1日8时开始至7月 3日18时止
5 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20日8时开始至7月20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7月23日8时开始至7月23日18时止
6 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常规志愿 7月22日8时开始至7月25日18时止
7 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2日8时开始至8月2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5日18时止
8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公安院校志愿 8月3日8时开始至8月4日18时止
9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 8月5日8时开始至8月7日18时止
10 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4日8时开始至8月14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7日8时开始至8月17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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