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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2-10-23 18:11:46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附件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附件二)和《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95号,附件三)要求,现就开展2012年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设置工作

  (一)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学校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本科新目录)中的专业(国家控制布点“K”专业除外),应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本科新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本科新目录的新专业,应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于10月31日前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本科专业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并公示一个月后将有关材料于12月5日前报送我厅,由我厅审核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其中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直接报送教育部。

  本科高校申请设置本科新目录内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除外),应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一式3份报送我厅;申请设置国家控制布点本科专业和本科新目录外新专业,应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一式3份报送我厅。

  (二)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工作。各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以下简称对照表)进行整理;本科新目录中注明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授予其中一种;对以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的师范性质的专业,或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应据实整理,并予以注明;对个别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对照表进行整理的专业,由学校提出意见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酌定;各校应于11月15日前将专业整理最终结果上传到本科专业平台,教育部将于年底前完成核对工作,并公布整理结果;各校要依据专业整理结果对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从2013年起,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按本科新目录整理后的专业执行,在校生的培养和就业工作仍按原专业执行,并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

  二、高职专业设置工作

  根据教育部规定,各高职学校可申请设置除临床医学类和目录外未批新增专业的专业。各校应于11月15日前通过中国职业教育教学指导网专业设置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平台,网址:http://219.142.50.81)完成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专业报送工作相关要求及具体操作程序请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专科专业平台中操作指南执行。我厅将于11月30日前在专科专业平台上完成对学校上报专业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

  高职学校申请设置目录外已批专业的专业,还需将《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附件四)一式3份报送我厅。

  三、成人专业设置工作

  本科高校申请增设成人本科专业,凡学校已设该专业普通本科专业并已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经我厅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高职院校申请增设成人专科专业,凡学校已设该专业普通专科专业并已有一届以上毕业生,我厅予以备案。

  四、有关事项

  (一)我厅支持各校主动适应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经济发展需要,主动对接我省颁布实施的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以加强工学教育为重点,增设工学类专业,调整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鼓励支持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增设儿科专业或在现设临床医学专业中设置儿科方向;支持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等学校在现有护理类专业中开设老年护理方向。

  (二)各校要建立完善新设专业建设保障机制,在没有毕业生之前,对新设专业进行年度检查,发布专业建设质量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我厅将加强监督检查,在新设专业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时,组织实施专业评估,评估结论作为新设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

  各高等学校应按要求及时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报送我厅高教处,逾期不再受理。高教处联系人:龚森、念航,0591-87833265、87091312,258075586@qq.com(电子邮箱)。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 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和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2〕34号)

  三、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95号)

  四、《高等学校增设高职高专专业申请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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