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和应用型本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与福建农林大学。
十一、学校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措施
学院制定招生录取管理办法,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录取结果的公布: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省和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十二、帮困和奖学金制度
1、凡符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入学新生一次性入学奖学金。
2、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评选实施办法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学院为贫困生入学安排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十三、联系电话:0599-8823450、8461667
联系人:黄老师 13860038170 叶老师 13859315124 徐老师 18094174369
网址: http://www.fjlzy.com Email:312706186@qq.com 邮编:3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