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其它
第十二条 按省物价局标准收费,每年每生学费6000元,其中艺术类专业每年每生学费7200元。
第十三条 学院为了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完善和规范 “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体,奖、助、贷、补为一体”的联动助学工作体系。目前学院学生资助形式主要包括:
“奖”—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三种。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院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院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院三等奖学金300元/人。
“助”—勤工助学
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和校外岗位,依据“特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原则,让同学们在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锻炼才干。
“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补”—国家助学金
学院困难补助金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大学生医保
我院全体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学年25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政府补助200元。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第十四条 对录取结果的通知:
1、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
2、考生可在各省份相关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相关规定:
1、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办联系电话:0596-2660582、2660766
监督申诉电话:0596-2660129
学院网址:www.fjzzy.org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fjzzy.org/zsw/index.asp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西马鞍山路1号
邮编:363000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