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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09-11-5 10:06:29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加快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与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开展自主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1、考生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其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考生须在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 http://211.151.240.112/student 报名并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中学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 

    3、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测试资格。 

    4、考生参加五校合作进行的通用基础测试(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及我校特色测试(数学、物理)。 

    5、在条件许可的地区,根据通用基础测试及我校特色测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考生进行面试试点工作。 

    6、我校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并签订协议后,报教育部、各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备案,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7、我校纪检部门将对考生选拔实行全程监督。

三、认定原则  

    1、我校根据通用基础测试及我校特色测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开展面试试点的地区,综合三项测试成绩进行认定。 

    2、自主招生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3、自主招生资格生分A/B两档,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下40/2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 

    4、若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果没有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则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若B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可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否则须服从专业调剂。以上均不含理科实验班类以及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 

    5、未竟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

四、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5日-25日 
    2、材料截止:2009年11月28日
    3、初审结果:2009年12月5日 
    4、笔试时间:2010年1月 
    5、资格查询:2010年1月23日
    笔试信息在“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发布,资格认定信息在“中国科大招生在线”发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26 
    电    话:0551-3602553、3602563 
    传    真:0551-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六、本实施方案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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