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切实强化监督检查。招生录取期间,军地有关部门视情组成联合巡视组,加强招生工作专项检查督导,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对招生工作全程跟踪报道,畅通来信来电、网络举报渠道,织密监督之网。对考生及家长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按程序按规定有效妥善处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相关单位抽调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加大对所属单位招生工作督查指导,以阳光透明促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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