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高考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亮点
我省新高考改革的亮点将会体现在招生录取改革的过程中。《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指出:“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据此,我省“新高考方案”在招生和录取方面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制度,这是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要内容。要求从2010年入学的我省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建立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的评价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素质评价结果和学校三年总评。综合素质评价由高中学校真实客观地记录所有高中学生在校三年发展状况和综合素质,通过电子化的方式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录取时参考。
(二)鼓励和支持普通高校招生多元化改革。方案提出三项举措:第一,鼓励招生高校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支持具有保送生资格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的高校在我省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和破格录取等;第三,鼓励高水平大学在我省实行自主招生考试的基础上,自行规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
(三)逐步实行省内高职高专学校自主招生。逐步建立省内高职高专学校自主招生制度,是招生改革的一个基本方向。新高考方案推出两大举措:一是允许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示范性高职学校,按当年招生计划的10%进行自主招生,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招生比例和学校范围;二是允许我省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年毕业学生数的5%—10%的比例向省内高职高专院校推荐职业技能表现优秀的学生,经高职高专院校测试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