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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明确区内高校含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2-6-25 19:59:36

广西明确区内高校含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日前颁布了《关于广西 2012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区高校含艺术属性的非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并提醒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了解我区 2012 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规则。

投档规则

2012 年在我区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的院校录取时分为使用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和使用院校单独组织考试的校考(以下简称“校考”)成绩两类。各学校采用的投档规则并不相同:

按文化成绩投档——广西师范大学工业设计专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广西艺术学院广告学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 业、景观建筑设计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广西财经学院广告学专业,梧州学院工业设计专业,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工业设计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按照规定, 在报考考生艺术统考或校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上学校的上述专业录取时原则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出档。

按艺术统考成绩投档——使用我区 2012 年艺术统考成绩的区内外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在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投档。

符合条件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出——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清华大学 13 所院校的有关艺术本科专业自行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把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一志愿考生档案(含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部投放给学校。除上述学校外, 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其他区外本科院校以及区内外高职高专院校,将按我区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考试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校考成绩合格且有备案的一志愿考生档案全部投出。

对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校,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在所有学校完成一志愿录退后,继续按以上原则投放二志愿考生。

录取模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目前在我区招生的区内外高校录取通常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均合格时,一是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二是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三是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无论哪一种模式,招生院校都应事先将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并上网公布,录取时学校根据本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投档到本校的考生择优录取。如事先未公布录取规则,则需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投档顺序进行录取。

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志愿征集;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录取生源不足时,不组织志愿征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应登录报考学校网站或拨打学校的咨询电话充分了解该校的投档录取规则,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院校。有关我区 2012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详细内容,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 www.gxeea.cn )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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