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
我区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仍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种模式。顺序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其表述方式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均为并列志愿,其表述方式一般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多个志愿,如 A 志愿、 B 志愿、 C 志愿、 D 志愿。录取前填报的平行志愿均为第一志愿。
(一) 顺序志愿设置。
我区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共设置 6 个批次顺序志愿。其中,本科共 4 个批次:本科提前批、独立学院提前批、本科第二批预科 A 类、本科第三批预科。高职高专共 2 个批次: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预科批。
顺序志愿的各批次分别设置 2 个院校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 “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 选项。
(二) 平行志愿设置。
我区 2013 年普通高校招生共设置 7 个批次平行志愿。其中,本科共 6 个批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本科第一批 A 类、本科第一批 B 类、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 B 类、本科第三批。高职高专共 1 个批次:高职高专普通批。
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分别设置 4 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 “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 选项。其中,区内院校在 “ 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 ” 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具体表述为:一是全部服从调剂,即服从到该院校的所有专业;二是部分服从调剂,最多服从 10 个专业,即在该院校内再选择 10 个校内专业服从调剂;三是不服从调剂,即不服从该院校所有校内专业的调剂。
(三)自主选拔录取批志愿。
自主选拔录取批供取得自主招生资格、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自主招生专业”;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院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院校之一,且填报的专业应为“艺术特长生专业”。
所有院校(包括在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录取的院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均在自主选拔录取批录取;考生在自主选拔录取批被录取后,则不可被后续的录取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