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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外省随迁子女海南高考报名工作的实施办法

来源:海南省教育厅 2013-12-13 10:37:02

 

(四)市县招生办将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类别整理造册后送交本市县的教育、人社和公安部门。

(五)市县教育、人社和公安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和认定,并做出审查结论。

(六)市县教育、人社和公安部门将审查结果反馈给市县招生办,市县招生办根据报名条件确定考生的报名资格以及报考批次。

(七)市县招生办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市县招生办要书面告知考生本人。

(八)考生缴纳考试费用,领取报考卡、报考资料。

(九)考生登录省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名资格的公示

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由所就读的学校在考生就读班级、学校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学校内设立举报箱),其他考生的报名资格在各市县招生办的办公地点张榜公示(同时公布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并在报名点设立举报箱),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所有取得在我省“异地高考”资格的考生需在省考试局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省级相关管理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名单由省考试局网站留存至当年年底。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八、违规处理

各市县教育、人社(社保经办机构)和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琼府办〔20133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异地高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审查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落实审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伪造或变造学历、学籍、居民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险材料、居住证、暂住证及其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当年参加高考报名或考试、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各级考试招生管理机构要为考生提供多种举报渠道,以便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2

2014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省市区

中考准考证号码

中考成绩

 

就读学校

就读班级

班主任姓名

综合素质

评价等级

初一上学期

初一下学期

初二上学期

初二下学期

初三上学期

初三下学期

中途就读学校(非毕业学校)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毕业学校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市县教育局核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局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注:1.此表请附《中学生学籍卡》《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信息表》(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和《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初三年级)作为佐证材料;2.“中途就读学校”为初中阶段曾经就读但未在那里毕业的学校,如有2所以上,请一并在该栏分别做证明意见; 3.学校审查意见需要证明考生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本校何年级就读。

附件3

2014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省市区

中考准考证号码

中考成绩

基础会考卡号

会考成绩

 

就读学校

就读班级

班主任姓名

高一上学期

高一下学期

高二上学期

高二下学期

高三上学期

高三下学期

中途就读学校(非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毕业学校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市县教育局核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局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注:1. “中途就读学校”为初中阶段曾经就读但未在那里毕业的学校,如有2所以上,请一并在该栏分别做证明意见; 2.学校审查意见需要证明考生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本校何年级就读。

附件4

2014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籍审查表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省市区

 

就读学校

就读班级

班主任姓名

一年级上学期

一年级下学期

二年级上学期

二年级下学期

三年级上学期

三年级下学期

毕业学校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校长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市县教育局

核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局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附件5

2014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法定监护人

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登记表

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省市

初中就读学校及起始时间

高中就读学校

及起始时间

考生父母基本信息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母亲姓名

身份证号码

考生父母在海南省参加社会保险信息

姓 名

缴费年月

参保所在地

参保所在单位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社保经办机构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盖章        2014   

注:1.只填写在海南省参保缴费情况,外省参保缴费的情况不要填写;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参保所在单位填写“灵活就业”;3.在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缴费的参保所在地填写为“海南省省本级”,在洋浦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缴费的参保缴费所在地填写为“洋浦”,其他的填写所在市县;4.一名考生需要填写多个监护人参保缴费情况的,重复缴费时段不得重复填写;5. 起始年月和终止年月填写示例:“200301”、“20041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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