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驾驶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证员 地图 专题内容 考试资讯
 3773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海南高考 - 正文
2013高考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答案
高考满分作文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辅导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自主招生 保送生 公安警察院校招生 美术高考 高校频道 历年分数线查询
全国高考 北京 上海 广东 山东 江苏 浙江 湖北 四川 天津 陕西 湖南 福建 重庆 安徽 辽宁 江西 海南 宁夏 吉林 山西 广西 云南 新疆 黑龙江 青海 甘肃 西藏 河北 贵州 河南 内蒙古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天津春季高考 山东春季高考 福建高职单招 重庆高职单招 浙江高职单招 吉林高职单招 单独招生 港澳台联招

2013年海南省高考报名公告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2012-12-20 18:14:48
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定于2013110日至14日进行,为确保高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琼教〔201210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1)、(2)、(3)项规定,同时符合(4)、(5)、(6)、(7)项规定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3831日往前推算),在我省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5)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我省以外的高级中等学校借读(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连续3年以上(含3年,从2013831日往前推算)、在我省有固定住所,本人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到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借读的确认手续。

6)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以下简称“优秀人才子女”)。

7)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经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政治部门确认为驻琼部队的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子女”)。

2.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符合第1条(1)、(2)、(3)项规定,但不符合(4)、(5)、(6)、(7)项规定之一的考生,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度因弄虚作假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取消毕业当年报名资格的2013届毕业生。

4)在2012年的普通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而被取消2013年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13年的高考报名工作继续实行考生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考卡和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办法。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为:1108:001131730

考生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1141730

三、报名地点

1.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在本人就读的学校报名。

2.高二年级未参加基础会考或已经参加过基础会考但要求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到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3.“省外借读生”到本人小学或者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4.往届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考生,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5.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到本人定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6.我省不受理本省考生在外省或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申请。

四、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持报名所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到报名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

2.考生接受报名点对本人所提交的书面报名材料的检查。

3.考生签署报名和考试诚信承诺书。

4.考生缴纳考试等费用,领取报考卡和报考资料。

5.在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还需持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到市县招生办采集二代身份证上的相片及有关信息(其他考生不需采集,由省考试局使用其参加基础会考时的电子相片)。

6.考生领到报考卡后,务必在201311417:30之前,自行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和程序完成“升学指导测试”、“学生问卷”,填报、校对和确认本人的报名信息。

五、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1.所有考生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或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或街道、村委会出具并经户籍管理部门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

外国侨民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和本人护照。

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属养父母的,需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人民法院变更监护人的裁决书的原件、复印件。

2)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的可提交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仅可报考本科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可不提交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参加基础会考时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交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和更改身份证号码的证明。   

3)本人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其中,本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由毕业学校向所属市县招生办出具统一编制的毕业生名册

4)《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

2.在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中职生”、“省外借读生”和在省外学校毕业的其他应往届考生需补充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

2)《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生提交)。

3)“中职生”需提交《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中职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3.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

4.“省外借读生”中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的考生,需提交《2013年省外借读生在本省小学、初中毕业情况审核表》。

5.“优秀人才子女”中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的考生,需提交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引进优秀人才子女审核确认表》。

6.“驻琼部队子女”中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报的考生,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所在驻琼部队副军级以上单位(分别是:海南军区、92830部队、海军91458部队、海军91003部队、海军92961部队、海军92474部队、海军91959部队政治部、武警海南总队政治部以及省公安厅现役办)出具的证明书,证明书上应写明法定监护人的军人身份及其与考生的关系,贴有加盖骑缝公章的考生本人相片,并有出具证明人、盖章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和联系电话。

六、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地点和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点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

2.考生应一次性提交真实、齐全、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并在《2013年海南省普通高考报名材料清单及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报名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须在报名期间补齐,逾期没有补齐的,报名点不再受理其报名申请。

3.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省考试局网站,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客观、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信息错漏,特别是造成报考科类、艺术和体育类的专业考试类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入户时间等主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应准确填报考试科类。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文史类、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共四个科类,不设艺术理类和体育文类。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其中一个科类报考,其中: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类别(专业考试类别分为:美术类、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和主持与播音类)。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男子三级跳远、体操、乒乓球、篮球、排球和足球)。

考生所选报考试科类及艺术专业的考试类别、体育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截止以后不得更改。

5.凡在市县招生办报名的考生,需缴纳参加基础会考的考试费,并在参加全国统考后的第二天继续参加我省的基础会考。除申请更改基础会考科目的考生以外,其余考生在高考报名时不需另行办理基础会考的报名手续。

6.在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应届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本人的会考考籍号(没有会考考籍号的考生不填);高二年级参加基础会考时因违规被取消部分学科成绩的本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如果申请更改基础会考科目,所改报的基础会考科目数量只能与高二年级参加基础会考时取得成绩的科目数相等。

7.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应在2013114日前向报名点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8.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材料和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查被认定为弄虚作假的,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9.考生在缴纳了考试费后不予退还。

10.考生须在21日至228日期间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报名资格的审查结果。

11.参加高等学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包括体育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非英语专业、职教师资专业等),以及被学校拟录取的保送生,也必须在报名期间按照报名程序和报名要求参加高考报名(不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省考试局将无法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为考生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和向教育部上报录取信息)。


  • 上一个文章: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推荐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