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南高考投档比例及生源分布统计
1.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
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投档成绩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给学校投档。如果学校在投档前在1:1至1:1.2比例范围内提出缩小投档比例申请的,按学校申请的比例投档。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
省外本科学校一般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5的比例投档,学校申请按1:1比例投档的,按学校的申请比例投档;本省本科学校和省内、外高职专科学校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1的比例投档。
2.生源分布统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本科学校,省考试局在向学校正式投档前,先对各学校的生源分布信息(含招生计划数、投档人数、投档最高分、投档最低分以及投档考生的成绩志愿等信息)进行统计,并提供给各有关学校。各有关学校在我省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是否调整正式投档的比例和是否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意见,如果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反馈意见,则按学校原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各学校正式投档。省考试局将根据各学校的反馈意见情况,进行一次或多次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的统计和征求学校意见。
本科提前批中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学校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高职专科学校,省考试局在投档前不向学校提供生源分布信息,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给各学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