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省为什么给艺术类“单考”学校除提供标准分数外还要同时提供考生的高考各科卷面原始成绩呢?
答:不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单考”学校是面向全国招生的,目前全国仅有我们一个省采用标准分数,如果我们给高校只提供标准分数的话,高校不便于将我省考生的高考成绩与其它省考生的高考成绩进行对比,所以各高校都要求我们提供考生的各科卷面原始分数。
问: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中,既有不下达招生计划使用艺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单考”学校,也有下达招生计划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学校,这两类学校的投档顺序是怎样的?
答:这两类学校的招生都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我们的投档顺序是先给“单考”学校投档,再给下达了招生计划且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学校进行投档。如果考生未被“单考” 学校录取,并参加了我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填报了统考学校的志愿,我们将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将考生的档案投给报考学校。
在《填报志愿指南》第27至35页中刊登的招生学校,实行的是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当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我们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投档后招生学校按照其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问:考生在录取阶段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自己的录取信息?
答:在录取期间考生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获得自己的录取信息。一是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查看自己的录取状态信息;二是通过手机识别信息卡上的二维码进行查询。三是通过《海南日报》查阅自己的录取学校和所录取的专业;四是通过海南电视台青少科教频道收看自己的录取学校和所录取的专业。
问: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获取哪些状态信息?
答:考生在录取过程中可以登录我们考试局网站,查看到自己的录取信息和录取状态信息。录取状态信息有4种:“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和“录取”。如果考生的电子档案还没有投给报考学校,则考生查看到的录取状态是“自由可投”;如果考试局已经把考生的电子档案投给了报考学校,则考生查看到的录取状态是“已经投档”;如果录取状态显示为“院校在阅”,说明所投档的学校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如果考生已经被报考学校录取,在查询界面上就会显示所录取的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
问:有人说认识考试局的人就可以知道填报志愿的动态信息,这是真的吗?
答:为了方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避免因网络堵塞而影响考生填报志愿,我们为考生提供了多台的服务器让考生选用。同时为了让考生放心,消除考生和家长的疑虑,在各个环节为考生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我们对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进行了加密处理,考生的志愿信息存入到服务器以后,加密系统自动将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代码转换成不同于原填报代码的随机码,而且不同考生报考相同的学校所显示的代码也不同。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服务器查看考生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即使是进入服务器查看也只能看到考生所填报的随机代码,无法了解考生的真实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我们在严格的监督措施下,下载考生的志愿信息(下载志愿信息的密码分三段由3人管理),并对考生的志愿信息进行解码、备份存档,任何人在填报志愿过程中都不能获取考生志愿的动态信息,在填报志愿结束后都不能更改考生的志愿信息。因此,我们考试局的工作人员不管是谁,都不可能为考生提供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希望考生不要听信传言,或抱有侥幸心里,期待获得填报志愿的过程信息,等到最后时刻才报志愿,这样有可能等到最后网络会发生堵塞而耽误填报志愿。
问:考生在录取期间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录取期间考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按时、按要求填报志愿,不要错过报志愿的时间,错过了时间,就错过了录取的机会。
第二,要经常登录我们考试局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便及时地了解有关划线、征集志愿等通知,了解填报志愿的参考信息。
第三,在本人还没有被高校录取的期间,最好不要外出,要保持在电子档案中记录的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高校和招生部门在有特殊情况时与考生联系。
第四,通过考试局网站等权威渠道获取录取信息,谨防招生诈骗行为。
问:考生对自已的录取结果有疑义时到哪里去询问?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生部门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我局负责给各有关高等学校提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高等学校负责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因此,考生如果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疑义或者是被高校退档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报考学校询问。
问: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免费师范生与哪里签订合同?
答:在本科提前批被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免缴住宿费,并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免费师范生在录取后、入学报到前须分别与录取学校和海南省教育厅签订协议(协议书由招生学校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一并寄给考生),承担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的义务和责任。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或从事中学教育工作不满10年的,按规定须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并缴纳违约金;免费师范生毕业生一般回海南省的中小学任教,海南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
凡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在收到学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会收到一份海南省教育厅盖章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考生签名后在入学时将协议书交到录取学校。
问:想复读的考生,明年高考时还需要再参加基础会考吗?
答:基础会考成绩在高考当年有效,如果考生感到今年的高考成绩不理想,想明年再参加高考的话,明年还需要再参加一次基础会考。
问: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是否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
答:被香港各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就不能再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了。但是,被澳门各单招学校录取的考生还可以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考生可以同时被澳门高校和内地高校录取,到哪所学校就读由考生自主选择。
问: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是否也要带到录取学校?
答:被港澳高校录取的考生其档案不用带到高校。为了便于考生毕业后在内地就业,我们建议考生把纸质档案拿到档案托管单位去保管。
问:听说给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投档时是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投档依据,是这样吗?
答:是的。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这两所学校我省按考生的高考成绩投档,投档成绩不含基础会考成绩和照顾加分。
问:有人传言花钱可以买指标,可以降分点名录取,这可能吗?
答:当然不可能。教育部今年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招办和高校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办招生违纪违法案件。对各种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特别是“点招”录取及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违规招生的高校,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等处罚。对违规录取和涉嫌舞弊、造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录取资格,已入校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对有关领导实行问责。我们考试局在今年的录取工作中,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1号)中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录取分数要求、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程序进行投档。严厉打击招生诈骗行为。在此,我们提醒考生和家长,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招生骗子的谎称,以为花钱就可以点名录取,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问:我省今年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答:今年我省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2号)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采取如下措施,维护广大考生的升学权益,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一、坚持“六公开”制度,让录取工作在阳光下作业。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确保考生在招生录取各阶段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应知、须知的有关录取政策、要求、信息查询以及申诉的渠道和办法。通过本局网站和媒体公开我省的录取公开录取政策、规定、程序和办法等;通过《填报志愿指南》公开招生计划;通过本局网站公示保送生的录取名单和取得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名单,各类考生享受政策加分资格和省外就读生的不限报资格;根据录取的进程,通过本局网站向考生公布各批次、各科类、各录取学校的计划数和最低投档分数;每天在本局网站多次公布考生的录取状态信息;每天通过《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布当天录取的考生名单;在各批次录取后期,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名单及专业,组织考生在网上征集志愿。
在录取期间为考生提供了三种咨询和投诉的方式:一是拨打在录取现场设立的热线电话(号码:65858182兼投诉举报、65982493 ),二是通过在录取场外设立的信访接待站(地址:海口市军宏花园酒店六楼8610房,海府路140号汽车东站旁,咨询电话:65251442、65251463 );三是通过我们考试局网站建立的网上信访平台(网址:http://ea.hi.gov.cn)。
二、加强录取管理,贯彻“六不准”、“十严禁”禁令。在今年的录取过程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管理录取工作。
一是成立由省教育厅、省纪检监察厅、省纠风办和我局共同组成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管理录取工作,确保国家的招生政策不走样。
二是加强管理,确保录取信息的安全。为确保录取信息安全无误,我们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构筑考生志愿信息、录取结果的防火墙。存储填报志愿的服务器,实行3人分段管理密码的办法;考生的志愿信息由计算机采用512位RSA算法进行电子签名;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备份录取信息等。
三是加强录取职能小组之间工作流程的管理,确保每一个程序,每一道工序都环环相扣,相互制约,无缝对接。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工作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六不准”、“十严禁”等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十严禁”禁令,不接受高校的点招,不降低分数向高校投档,不为已录取的考生办理转录手续。在职责范围内,监督高校执行招生计划,适时向社会进行招生诈骗行为的警示宣传。对于招生诈骗行为一但发现,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出手,严厉打击。
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六不准”规定。今年,我们将结合十八大精神和我省开展的整治“庸懒散奢贪”的活动,进一步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加强对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完善招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录取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在录取过程中,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等现象,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的,一律送司法机关处理。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录取的公信力和严肃性,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进行。
四、加强招生宣传,优化服务质量,强化监督力度 。今年,我们将继续与各媒体联手加大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录取阶段,及时公布录取结果,及时发布录取信息,及时公开投档信息。为考生开辟便捷的信息查询、咨询和投诉的直通车。
在录取阶段,继续请省纪检、监察、纠风部门,教育厅纪检部门全程参予录取工作,接受职能部门的行政监督;约请媒体进入录取现场了解录取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另外,我们还将组织考生和家长代表到录取场进行参观,了解录取流程,接受社会监督。总之,我们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十严禁”的要求,组织管理好今年的录取工作,努力让考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让考生舒心、家长安心、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