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驾驶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证员 地图 专题内容 考试资讯
 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湖北高考 - 正文
高考首页 福建高考 福建省质检 各省高考 历年资料 高考志愿 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高校招生 录取查询 招生章程 成绩查询 招生简章 高校专业 高考试题
高考作文 高考政策 高考辅导 招生专业 高考大纲 心理减压 高考状元 自主招生 保送生 高中新课程 美术高考 高校频道 历年分数线查询
全国高考 北京高考 上海高考 广东高考 山东高考 江苏高考 浙江高考 湖北高考 四川高考 天津高考 陕西高考 湖南高考 福建高考 重庆高考 安徽高考 辽宁高考 江西高考 海南高考 宁夏高考 吉林高考 山西高考 广西高考 云南高考 新疆高考 黑龙江高考 青海高考 甘肃高考 西藏高考 河北高考 贵州高考 河南高考 内蒙古高考 香港 澳门 上海春季高考

2012年湖北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计划公布

来源:长江商报 2012-9-22 9:12:20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刘丹 通讯员 巩平)省招办昨日公布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高专补录征集志愿计划。本次补录是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最后机会,考生可于今明两日自行登录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明日下午5时截止,过时不能补报。

每个志愿均可填报9所院校

这次补录的有提前批艺术和体育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以及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的高职高专,共征集志愿6299个,其中文科3181个,理科3118个。省内四批一院校补录文科计划40个,理工类计划195个。省外四批一院校补录文科计划16个,理科23个。省内四批二补录文科2972个,理科2698个 ,省外四批二补录文科153个,理科202个。

省招办特别提醒考生,补录须重新填报补录征集志愿。补录按考生重新填报的补录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考生以前的志愿在补录时不再使用。补录征集志愿统一在省招办网报系统中填报,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tbzy-dx.hubzs.com.cn或http://tbzy-jy.hubzs.com.cn。

本次补录志愿中,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史类、理工类征集志愿设第一、第二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以填9所院校,这9所院校均为平行志愿。其中,第一志愿的9个志愿填报湖北省内院校,填报外省院校为无效志愿;第二志愿的9个志愿既可填报省内院校,又可填报省外院校。征集志愿投档顺序为先投第一志愿的9个平行志愿,再投第二志愿的9个平行志愿。招收艺术、体育类和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院校征集志愿均为一个平行志愿,可以填9个院校。建议考生将最想就读的院校填在前面,同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尽量多地填报院校,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

“自由可投”考生可参加补录

补录仍执行院校所在批次线,不降分。在常规录取阶段,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线且未录取的考生(即“自由可投”的考生)有资格参加补录。已经被录取的本、专科考生,包括录取后未到高校报到的考生,均不能参加补录。

填报补录志愿结束后,9月24日-27日,省招办将进行提前批艺术和体育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投档录取。考生可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或到县市招办、中学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不要相信任何机构和个人的录取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学校有中外合作办学补录计划,每年学费在1.7万元左右,收费较高。为了便于考生选择填报,省招办将在鄂院校中外合作办学补录计划特别注明,填报了中外合作办学志愿,即视为考生愿意就读所报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在填报中外合作办学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补录期间,院校不与考生电话联系再次确认考生就读意向,省招办按考生补录征集志愿投档,学校分配专业录取。所以,考生在选择学校时要充分考虑,不想就读的学校千万不要填报。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闽ICP备060197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