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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工作结束后三天内,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须对招生院校提供的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初步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工作严格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户籍或居住地的派出所要根据政审内容和要求,通过走访、座谈、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全面调查考生及其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情况,并在三天内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初审结论,填写《公安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政审表》(见附件五),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填写《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审查表》(附件六)。由经办人、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汇总后于7月7日前快寄(送)到各招生院校招生办公室(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考生的政审表寄送到省公安厅政治部现役办公室)。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函,协助、配合做好考生政审工作。
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工作全部结束后,由招生院校按考生志愿汇总(所有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信息输入录入软件)审核,提出合格入围名单,报省公安厅研究确定,于7月7日送省招办。
(三)录取办法
公安部属院校和湖北警官学院录取批次属提前批。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不含警犬技术专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按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录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公安海警学院本科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本科专业和湖北警官学院本科专业按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铁道警察学院和湖北警官学院专科专业按第四批高职高专(一)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凡报考公安部属院校的考生,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均合格的,录取时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顺序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档,由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本科一、二志愿生源不足时,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
(四)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招生办法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火灾勘查、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专业,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计划为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我省26个集中连片特别贫困地区和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经资格审核公示的考生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其他考生填报无效。国家专项计划的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文理类本科志愿栏内,在同一院校6个专业志愿中既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专业志愿,也可以填报非国家专项计划的其他专业志愿。未填报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志愿的,则视为放弃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录取时,国家专项计划与其它文理类计划同时投档,同一院校志愿中既有国家专项计划专业志愿,又有其他计划专业志愿的,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实行分类投档。未完成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考生公开征集志愿;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降分征集志愿。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公安部属院校和湖北警官学院招生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关文件,不得录取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考生,不得点录正常投档范围之外的考生。对在规定时间不结束录取且无正当理由的,省招办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按计划数依分数高低退档或结束录取。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坚持不退档、不换录、不补录的原则。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它批次高等学校的录取。
省公安厅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安部属院校和湖北警官学院招生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州、县招办和公安局,要切实加强对公安部属院校和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维护考生正当权益,保证公安部属院校和湖北警官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3.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4.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体格检查表
5.公安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政审表
6.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审表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 湖北省公安厅(印)
2013年6月7日
附件1: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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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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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
50米 |
7〞1以内(含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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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 |
4′05〞以内(含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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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卧撑 |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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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
2.2米以上(含2.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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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子 |
50米 |
8〞6以内(含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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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 |
4′00〞以内(含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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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卧起坐 |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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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定跳远 |
1.5米以上(含1.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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