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是什么?如何填报志愿和录取?
答:(1)具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见附3)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的考生方可报考。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6月26-27日通过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使用“WEB版”网上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考生只能从“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中选择本科招生院校(专业)或专科招生院校(专业)中的一类填报,本科计划和专科计划不能同时填报。填报了该志愿的考生必须从该网站打印《湖南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表》,根据该表要求如实填写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6月29日前一并交到报名点。经我省统一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投档和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3)“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执行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按招生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再按考生的“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仍生源不足时,我省省属高校可按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本科计划投档安排在本科一批“非定向”志愿投档之前,专科计划投档安排在本科三批(B)之后、专科提前批投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