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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辽宁高考志愿设置及填报时间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013-5-25 11:26:52
志愿设置及填报时间
  
  1.我省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提前批本科院校,提前批专科院校(与提前批本科院校同批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A段;第一批本科院校B段;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
  
  2.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志愿,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也可兼报理工类或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兼报理工类或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或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志愿。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后,不得兼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的补报志愿。
  
  3.军队、公安、航海类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列入提前录取批次。提前录取的本、专科院校单设志愿栏。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单设志愿表。
  
  4.普通类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均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录取院校均设3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录取院校、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8个平行的参考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录取院校(专业)第一批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第三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2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
  
  体育类本科录取院校第一、第二批次和专科(高职)批次均设1个第一院校志愿、2个平行的参考志愿和无条件的批次服从志愿。第三批次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各录取学校专业志愿栏后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普通类的提前录取本、专科批次志愿栏下分别设:是否愿意录取到本批次其它院校。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只设1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须将选报的院校填报在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表内。填报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提前批次院校和艺术类本科批次、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专业)志愿。(东北大学自主招生填报有关事项以东北大学公布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5.今年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第一批本科院校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志愿中不设批次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剩余计划,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重新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征集志愿”设置:第一批A、B段录取院校均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3个平行的参考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每个批次(段)后设该批次(段)服从志愿,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段)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6.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6日至20日。各科次、各批次志愿同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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