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1日获悉,宁夏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入二本征集志愿投档录取阶段,但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部分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部分剩余计划,宁夏教育考试院22日面向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进行本科二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我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453分、理科401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上(文科433分、理科381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作为备档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所有已经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2日8时至16时止。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征集志愿填报条件而未按时填报本次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www.nxks.nx.edu.cn)上下载《宁夏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批录取院校志愿征集表(第二次征集)》(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http://61.133.219.10(电信网)或http://222.23.215.170(教育网)填报本科二批院校征集志愿。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在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的第二次“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最大降分幅度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依据备档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