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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意见通知

来源: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 2015-6-24 21:07:05

 

六、分数线的划定

(一)文理类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数之比11.2(以下所涉及的比例数,均为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数之比)的比例划定。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选拔录取测算分数线按招生高校在我省调整确定的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

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2次划定:

1.第1次,根据高考成绩分段人数统计表,按照本科招生计划数11.1的比例,分科类确定普通文、理类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与本科一批线同时公布。

2.第2次,在考生填报第二次征集志愿之后,在有效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进行计算(含服从调剂考生),确定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科(高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划定。直招士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有关军事公安类本科院校执行相应的本科一批、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安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二本线下10分。

(二)艺术类

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的招生计划确定。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不低于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的规定及我省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划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四川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今年不享受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政策)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艺术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412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春季高考

1.春季高考提前批,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线。

2.春季高考本科批,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春季高考专科(高职)批,根据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各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数11.3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理科,按我省第一次划定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已经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学校审查认定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可相应按文、理科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执行。

七、投档办法

(一)文理类

1.提前批

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招生高校为单位,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志愿相同且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步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投档(军校和招收国防生的院校,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区分性别及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11.1的比例投档,投档数量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部属及外省属高校若需调整投档比例,须于投档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均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

提前批本科调剂志愿设有3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2类(含)以上选项,则按照军事类、公安类、其他类的顺序投档;政法类高校中的公安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只调剂公安类(不含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的合格生源)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航海类高校及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不进行调剂,其缺额计划调整到该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征集志愿;提前批公安类专科高校及专业只调剂公安类专科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直招士官高校及专业只调剂直招士官服从调剂的合格考生。

2.自主招生批

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含艺术特长资格、部属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依招生章程确定录取结果。自主招生需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3.本科一批、二批及专科(高职)批

1)投档比例

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没有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公布招生计划11的比例投档。

本科一批、二批中的省属高校统一按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省属专科(高职)高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低于公布招生计划11.05的比例投档。

2)模拟投档

文理类本科一批、二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均模拟投档2次。第一次,按照已公布招生计划1111.0511.111.2的比例分别提供部属或外省属高校模拟投档最低分数线,相关高校可据此确定投档比例。第二次,根据调整后的投档比例(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1),提供模拟投档最低分数线,相关高校据此确定最终投档比例。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及专科(高职)批次不实行模拟投档。

3)平行分投档

考生投档分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夏季高考考生位次确定办法如下:文史类按照投档分、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投档分、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科类均按照投档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分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对随机码,随机码小的位次在前。随机码已在高考前由计算机生成。

4)征集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招生计划缺额数,在生源范围内按11投档。

5)调剂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调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整体缺额数和生源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调剂录取投档线,之后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随机投档。本科二批调剂,设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是否服从调剂两类选项,如果考生同时填报两类选项,按公办高校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在先、其他高校及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在后的顺序,按考生分数(位次)依次投档。专科(高职)批调剂,在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位次)到低分(位次)依次投档。

6)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投档办法

在第一次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投档时,均先投常规计划志愿,再投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在调剂录取时符合条件的考生先调剂录取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再调剂录取常规计划。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如果需要调剂,只调剂菏泽市符合条件的考生,其他高校只调剂菏泽市外的其他财政困难县考生。

7)享受照顾考生投档办法

除少数民族之外的其他享受加降分政策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原始成绩+加分分值]与位次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降分政策只适用于省属院校,在投档非省属院校时,依照其原始成绩及位次投档(等同于一般考生投档办法);投档省属院校时,对低于院校最低投档分数线5分(含)之内的相关考生,按其投档成绩与位次(根据原始成绩计算得到位次)参与投档,平行分全部投档。在招生院校端,考生按原始成绩呈现,并加注特征标记。招生院校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超出原计划的数额,单独增加招生计划予以解决。

4.高职(高专)院校注册入学试点

设定考生注册入学最低分数线,注册入学最低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高职(高专)院校注册入学。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环节。

1)第一轮

①公布缺额计划:910800前。

②考生申请:910900-1200,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入学申请。

③数据整理、院校下载数据:9101600前。

④院校审核:9101600-9月111600,院校依据经审核后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⑤考生确认:9121200前,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注册入学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确认一所就读院校。考生确认就读院校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2)第2

①公布缺额计划:913800前。

②考生申请:913900-1200,凡符合条件且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第二轮申请(仍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入学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③数据整理、院校下载数据:9131600前。

④院校审核:9131600-9月141600

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考生名单。第二轮完成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其当年剩余计划作废。

⑤考生确认:9151200前。

申请注册入学网址:http://wsbm.sdzk.gov.cn

(二)艺术类

1.本科专业

()艺术类提前批

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不包括四川音乐学院和沈阳音乐学院)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浙江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北京印刷学院艺术设计,苏州大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一志愿所报学校并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除上述高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一志愿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高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属高校的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中外联合办学的美术类专业单设投档单位,单独投档。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一志愿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二志愿投档办法: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投二志愿考生,投档办法与一志愿投档办法相同。

2)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分2次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原则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3)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调剂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

2.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

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执行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根据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1)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校考的其它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其中,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分数线上全部投档,其它高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

2)未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3)艺术类专科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原则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4)美术类专业若志愿生源不足,调剂投档办法同本科。

(三)体育类

1.在全省体育类专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绩,分别按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

2.体育类本、专科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本科分2次、专科1次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3.若志愿生源不足,缺额计划数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随机调剂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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